我每天都在寻找,瞳孔里开着烟灰色花朵的人。
瞳孔里的花,小小的,灰灰的,有五个花瓣,或者六个花瓣——只是大多数人都看不见哦。
我是谁?你不可能猜得到。
我假装成一个人,住在城市的六十楼。我姓“土”,名“土土”,所以我叫做“土土土”。我喜欢这个名字。
有的时候,黄昏会特别美丽,这个时候我比较容易忧伤,我站在六十层的露台上,扯着嗓子喊“土土土——”,然后又扯着嗓子答应“哎——”其实就算我扯着嗓子,声音也是又哑又轻的。而且,一天比一天哑,一天比一天轻。
但我会继续呼唤,因为我喜欢它,虽然它不是我原来的名字。
更美妙的事情是,呼唤之后,我的眼前会出现大片大片的土地,开着花儿,长着草儿。我知道那是幻觉,我喜欢这种幻觉。
我清楚地知道,我不适合住在城市。只要走在硬邦邦的水泥路上,我就不断地摔跟头。嘴啃泥式、四脚朝天式,屁股落地式,头部着陆式……称得上千姿百态呢。
我更知道,适合我居住的,是在很远很远的乡下,是到处能踩到泥土的地方。可是,我住这里的年头已经很不短了,我是个重感情的人,我舍不得走。更何况,还有一件事情,等着我去做。
唉,这儿,这儿原来真不是这样的。
它曾经像一片巨大的桃树叶子一样,憩在两条小小的河流之间。我用我的脚仔仔细细丈量过,长22007步,宽2207步,没错,一步不多,一步不少。我对这里熟稔得像对自己长长的胡须,庄稼地啊,村庄啊,花呀,草呀,树呀,爱扭屁股的蛇啊,热情洋溢的青蛙啊……不喝一口水我也能说上十天十夜。
当然有谁愿意听我说这些呢?人们压根儿没有时间留恋过去。
再说我的胡子,已经被我雪藏了十几年。
就好像曾经到处都是的柔软芬芳的泥土,被这个城市雪藏了十几年一样。
高楼和水泥路似乎是一夜间侵吞了这里。我只记得当时的手足无措和目瞪口呆,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我则像一阵受惊的北风。
我是想过离开,可是舍不得。虽然它陌生得常让我悲从中来。
我有一个布口袋,以前用来装馒头,现在我用它来装泥土。
我有一个露台,直走68步,横走24步,丁点儿大吧。我给它铺上泥土。
我朝着东、西、南、北不同的方向,走很远很远的路,背回一袋一袋的泥土。不同地方的泥土有不同的颜色,乌油油的黑土,晚霞般的红土,雪一样皎洁的白土,还有茄子紫的,橙子黄的,咖啡色的,绿茶色的……不同时候的泥土有不同的味道,春天是蜂蜜味,夏天是薄荷味,秋天是甜橙味,冬天是糍粑的味道。
当露台上的泥土铺到十厘米厚时,我在上面种了番薯。土太薄,番薯长不大,藤也瘦巴巴的。
做这点事儿,就花了我整整三年的时间。